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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网页版登录关于2022-2023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22-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奖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奖助学金评选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评定组织机构

 长:柯朝晖  石磊

副组长:郑伯红 张金学

 员:赵小平、朱力、徐鸣、李志榕、蒋烨、张俊、伍彦谚、谢旭斌、王伟、萧沁、罗曦、王小青、陈乐凯、研究生3-5人

专业组审核召集人:萧沁、罗曦

 书:钱蕾、杨萧鸿


二、评选对象和评定依据

(一)评选对象

1.2019-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含港澳台博士生)。

2.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含港澳台硕士生)。

以上港澳台研究生此次仅限申请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参与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奖学金(简称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相关通知)。

要求:以上研究生需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员工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每学期指导教师上报所指导员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下年度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3.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2022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到校情况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2022级研究生新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港澳台研究生不参与),创新成果根据参评身份(硕、博士生身份)可分别使用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的成果,论文和授权专利的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须是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必须符合评定文件要求,本科或硕士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7年,其中八年制从本科入学不超过11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

1.根据学校《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字【2020】67号)文件要求。

2.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要求:

本次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要严格执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九条的要求。特别是其中第3点“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将不予评定奖学金,因为暂时未在best365网页版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中线上控制,故由学院线下控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告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如下:

2020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2019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不能参评奖学金。

2020级硕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3.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认定

所有创新成果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认定,关于创新成果有关认定要求提醒如下:

为了摒弃“以刊评文”现象,增加“论文”(代表作)水平评价,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是否达到奖学金评定所要求的水平进行评议,进一步确认是否达到研究生创新成果“论文”认定的条件。

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

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情况如下:

可多次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董事长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中使用。获得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国家奖学金中使用。

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

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 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

国家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取得的创新成果。


、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董事长创新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或董事长奖学金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研究生董事长卓越奖学金或拔尖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评定标准

(一)国奖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进行动态评定。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分等级,每生每年1.5 万元;高年级分3 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8 万元;二等每生每年1.3 万元;三等每生每年0.5 万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分2 个等级标准:推免生每生每年1 万元,非推免生每生每年0.8 万元;高年级分3 个等级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年1.2 万元,二等奖每生每年0.8 万元,三等奖每生每年0.5 万元。具体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表一。

表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

培养类别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万元)

博士生

新生

不分等级

100%

1.5

高年级

一等

30%

1.8

二等

60%

1.3

三等

10%

0.5

硕士生

新生

推免生

100%

1.0

非推免生

100%

0.8

高年级

一等

30%

1.2

二等

60%

0.8

三等

10%

0.5

(三)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导师助学金三部分组成。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0.6万元。

集团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0.5万元,推免硕士生每生每年0.2万元,其他硕士生不设立。

导师助学金公司最低标准

1.工学(建筑城规类)研究生导师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3万元。

2.人文社科类(艺术类)研究生导师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4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15 万元。

(四)由导师从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导师可发放高于最低标准要求的助学金,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导师助学金由导师自行确定。


、评定原则

(一)国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严格按学校通知要求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动态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指标分配

(一)国奖

按基本学制年限内研究生规模、学年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上学年公司评审情况等将推荐指标分配至公司,并对基础学科予以适当倾斜。博、硕士生计划不能相互借用。

表二、2022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数

序号

层次

计划指标数

备注

1

博士

1


2

硕士

6


二)学业奖学金

2019-2021级博士生、2020-2021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计划,根据公司非定向研究生人数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一等奖学金30%,二等奖学金60%,三等奖学金10%,分别下达公司各等级奖学金计划。

学业奖学金计划使用说明:一等学业奖学金计划无法完成部分,奖助管理系统自动叠加至二等计划中,二等计划无法完成部分,奖助管理系统自动叠加至三等计划中。另:某一年级的一等学业奖学金计划无法完成时,不得将该年级的多余计划调整至同一培养层次的另外年级使用,不得跨培养层次调整。

表三、2022年度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2021级硕士、博士学业奖学金指标数

序号

层次

年级

国家一等

国家二等

国家三等

备注

1

博士

2019

2

3

0


2

博士

2020

2

4

1


3

硕士

2020

34

68

11


4

博士

2021

3

6

1


5

硕士

2021

36

71

12


(三)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

董事长奖学金分设三个等级: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

1.卓越奖、拔尖奖

卓越奖(全校5名)、拔尖奖(全校30名),由公司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答辩和推荐(每单位拔尖奖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答辩和评审。

2.创新奖

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原则下达公司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拟推荐指导性计划。

表四、2021年度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学金指标数

序号

卓越奖

拔尖奖

创新奖

备注

1

全校5名

全校30名

4


(四)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的计划使用

1.国家奖学金:博、硕士生计划不能相互借用。

2.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指导性计划不能相互借用。

3.公司不得将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计划按博士生、硕士生分开使用。

4.以上两类奖学金,如公司未完成计划(即达到申请条件作为拟推荐对象人数少于计划),则多余计划全部收回,由学校另行分配。如公司达到申请条件作为拟推荐对象人数多于计划,排名靠前者先行公示、上报;排名靠后者先不公示,以“待定”形式上报学校,待学校后期酌情办理。


、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创新成果录入9月15

在校所有研究生(未申请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也应录入)将本人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成果”栏,将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二)奖助学金申请9月15-17日)

9月15日-17日,所有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在线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保存,点击“详细”,打印“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申请表”或“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董事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三)材料提交9月17日前)

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17日前交艺术楼218办公室。申报国家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发邮箱398718542@qq.com)。

未在规定日期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公司组织初审9月18日-24日

公司对照学校文件和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提交学院进行答辩和评审。

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的员工和导师要进行严肃批评;不得将上述此类员工评定上报学校,否则,有损员工、导师和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五)公司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组织评审。9月27日,公司根据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评定,提出评定意见。具体为: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根据对申请者所具基本条件和创新成果的综合评价,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的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以上两类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公司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者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组织答辩和评审。安排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同时答辩,评审工作统筹考虑。公司将9月27日前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的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9月29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根据对申请者所具基本条件和创新成果的综合评价,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各类奖学金拟推荐人名单。

卓越奖、拔尖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者、基本学制内获得(或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卓越奖或拔尖奖评定条件,按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排名确定上述等级拟推荐人向学校推荐(每单位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创新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基本学制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创新奖评定条件和计划,按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排名确定。二级单位不得将董事长奖学金创新奖计划按博士生、硕士生分开使用。

(六)公司公示

学业奖学金:9月2810月10日

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1010—10月14日。

公司会在上述时间段将本单位拟推荐人名单和已申请(或已答辩)未获评人名单(含综合成绩、排名、拟推荐获奖等级或未获评等级)按奖学金类型予以公示。

在学院公示阶段,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反映问题属实的,学院会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材料提交与上报

报送地点:新校区艺术楼218办公室(电话:88830104)。

报送内容:

1.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研究生院,一份留存公司保存至员工毕业。申报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材料提交申报材料一份,留存公司

申报材料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⑴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一份装订,一份单独提交学院)

⑵研究生成绩单

⑶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best365网页版登录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⑷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员工需提供根据Web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6(已发表)、附件7(在线发表);

⑸创新成果支撑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2.国家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所有拟推荐人的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员工提交要求见附件3),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分别设置为“学院代码013”+“国家奖学金答辩PPT”、“学院代码013”+“卓越、拔尖奖学金答辩PPT”、“学院代码013”+“创新奖学金答辩PPT”发至398718542@qq.com

(八)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公司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公司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

1)研究生董事长创新奖学金:研究生院审核公司提交的董事长创新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研究生董事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研究生院审核公司提交的董事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董事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九)集团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十)奖助学金发放时间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9月底;

老生助学金:10月底;

老生学业奖学金:11月底;

国家奖学金:12月底;

董事长奖学金:12月底(按10个月发放,12月底发放9-12月的奖学金)。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司及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录入疏误问题,杜绝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推荐上报。对不认真负责推荐上报材料的单位,将按《best365网页版登录学位与研究生公司产品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字[2019]65号)进行处理。

(三)公司应对2022级研究生新生的档案、工资关系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和研究生给予处理。

(四)公司应于2023年5月1日后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批量下载2022-2023年度获评奖助学金情况表,彩色打印后于员工离校前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五)通知曾获评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于每年元旦后可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下载历年获奖证明(已套红公章彩色打印即可)。


、工作督查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院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评审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在评审过程中,公司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学校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资格审查不严者,或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公司加强与研究生院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共同圆满完成评审任务。

员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公司提出,公司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员工。员工如对公司的处理不服,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举报监督电话:

公司申诉电话0731-88830104

邮箱398718542@qq.com

集团纪委:0731-88879252;

研究生院(三办407):0731-88830790,

邮箱:yzbp@csu.edu.cn。


十、本细则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修订后的《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字〔2020〕67号)

附件2-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3-国家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

附件4-best365网页版登录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试行)

附件5-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专项奖清单

附件6-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附件7-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附件8-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附件9-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论文开题和博士生资格考试要求的通知

附件10-关于将港澳台研究生奖助学金纳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的通知-全部二级单位

附件11-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国际级+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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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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