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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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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9-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白,作风上清正,生活上清廉。

第二条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利益或小集团的利益。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确属公务招待宴请,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和陪同人数,不准公款私存,公车私用,公事私办。、

第三条 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财务审批制度,不准超标准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不准报销借口公务出差而实属个人游山玩水的各种费用;不准报销高消费娱乐活动和高档接待活动的各项费用;不准报销未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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